◎民族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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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主要國家 |
特 色 |
第一階段 |
中古末期到十九世紀後期 |
英、法、西班牙等 |
1長期自然演進而成 2較為安定團結 |
第二階段 |
十九世紀後期到一次大戰前 |
德、義、美、日本 |
1多由鐵血革命手段達成 2以軍事手段達成統一或獨立 3人民民族意識未必成熟 4政府透過教育培養民族認同感 |
第三階段 |
一次大戰後到二次大戰前 |
東歐新獨立國家 |
1依民族自決原則獨立 2傳統大陸性帝國因此崩解 3國際秩序因此改變 4刺激亞非受帝國主義壓迫的各民族 5新興國家存有少數民族的問題 6民族主義的理想與現實已出現差距 |
第四階段 |
二次大戰後 |
原歐、美各國的殖民地 |
1依民族自決原則獨立 2亞非的列強殖民地紛紛獨立 3代表新帝國主義的徹底瓦解 4此階段獨立的國家數目最多 5此時獨立的民族國家內部常起衝突 6證明民族國家的形成應以文化來推動,而不是政治或軍事力量 |
◎十二世紀的羅馬法復興運動
1中古的法律:中古前期西歐各王國出現成文法典,記載各部落聯盟的習慣,也吸收了某些羅馬法原則和術語。隨著封建制度的政治形態,演變為分散的地區性法律。
2羅馬法復興:
(1)時間:十二世紀開始。
(2)原因:在商業發展的推動下,出現對商業法律的需求,首先在義大利,然後在法、德等區,開展了對羅馬法的研究,法庭也引用羅馬法,以補充各種法律之不足。
(3)意義:提出「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主張,認為君主作為最高統治者,代表人民的意志與福祉,可以打破各封建地方的習慣法,建立新的法制。
(4)影響:有利於加強王權,對西歐資本主義經濟的成長和民族統一國家的形成都有促進作用,也是中產階級和王權結成聯盟的結果。
◎十字軍東征對中古國家政治的影響
原 因 |
影 響 |
私戰減少 |
歐洲內部安定 |
貴族勢力式微、君主權威增強、直接徵稅 |
封建動搖,王權伸張 |
動員經驗 |
行政改革 |
火藥西傳,堡壘無法有效抵擋 |
君主軍事能力增強 |
教宗聲威式微、教會墮落 |
基督教會控制力減輕 |
◎民族文學興起
文藝復興時期,各地的作家都開始使用自己的方言而非拉丁語進行文學創作,帶動了大眾文學,包括小說、詩、散文、民謠和戲劇等。首先有義大利但丁以義大利方言寫成的神曲,開啟方言文學先聲,以及佩脫拉克,利用義大利方言創作,更能表達情感。在法國,也有人提出統一民族語言的主張,促進了法國民族語言和民族文學的發展。其他如英國、西班牙等各地,都紛紛開始以自己的方言進行文學創作。
◎西班牙王國的建立
十四世紀時,卡斯提爾曾發生內亂,貴族恩里克得到亞拉岡王國的援助,對抗國王,雙方各自有英法支援。1359年,恩里克取得勝利。1469年,卡斯提爾公主伊莎貝拉與亞拉岡王子斐迪南成婚。她後來在1474年繼承哥哥的皇位,成為卡斯提爾女王,並宣布斐迪南是她的共同在位者,而後發生反對者支持其姪女,也是葡萄牙皇后的內亂,亂平後地位方鞏固。而斐迪南也在1479年登基,成為亞拉岡國王。1480年兩人召集群臣和三十多位平民代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為未來的西班牙奠定了法理基礎。兩人並稱「天主教雙王」,兩國亦趨於統一,西班牙王國誕生。1492年西班牙攻下了統治伊比利半島南部七個世紀的摩爾人的最後一個重鎮格拉納達,完成在伊比利半島基督宗教勢力對伊斯蘭勢力數個世紀的收復失地運動。斐迪南二世是西班牙專制制度的創始人,他削弱貴族和城市的力量,將國家權力集中在國王手中。貴族被禁止私自鑄幣和參與議會表決,而議會成為國王的傀儡,不再定期召開。斐迪南二世自己兼任西班牙有勢力的卡拉特拉瓦騎士團大團長,該組織與教會有密切關係。1486年,斐迪南頒布瓜達盧普敕令,禁止加泰羅尼亞地區的農奴制,並將領主的司法權收歸國王。
◎英國擊敗無敵艦隊
1背景:十六世紀中葉開始,英國常在西班牙殖民地進行走私貿易,搶劫西班牙的船隻,並攻擊其殖民地。
2無敵艦隊:1588年,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企圖征服英格蘭,派出龐大艦隊,由一百三十艘戰艦和七千名水兵、兩萬多名步兵組成。
3過程:1588年5月,無敵艦隊進入英吉利海峽。在樸資茅斯海面附近與英國艦隊遭遇,西班牙艦隊被英國海軍衝散,英軍採用火燒連船的戰術,大敗無敵艦隊。無敵艦隊撤退時,中途又遇到風暴。西班牙損失百艘以上的大戰艦及一萬多名士兵,從此國勢鼎盛的西班牙一蹶不振,西班牙的海上霸權為英國所取代,成為新的海上強權,並開啟了伊莉莎白一世的盛世。
◎宗教改革的背景
原 因 |
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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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方面 |
1教宗權威的低落,喪失其在精神方面的領導地位 2教士素質低落、行為腐化與清規的廢弛 3改革派不滿教會對信仰的強硬規範,與教會派有教義上的爭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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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方面 |
民族國家漸趨成熟,各國君主、王侯與愛國分子不滿羅馬教會的特殊勢力,想藉機脫離教會與神聖羅馬帝國控制,謀求政治獨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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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方面 |
文藝復興的影響: 1文藝復興所產生的現世時代精神使中世紀重守節、苦修和出世的宗教生活崩潰 2學者們如法拉、伊拉斯莫斯、魯克倫等研究希伯來文與希臘文,分析早期「聖經」與典籍,發現中古教會有誤譯與曲解經文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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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方面 |
1羅馬教會擁有廣大土地與財產,又向各國人民徵收彼得捐與什一稅 2教會出售教職,各地主教與教士的首年俸均歸教廷 3羅馬教會的經濟理論與日益茁壯的資本主義精神格格不入 4君主王侯覬覦教會的龐大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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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宗教改革首先在日耳曼境內發難?
1日耳曼境內的文化發展較西歐各地落後,中世紀的若干傳統仍然保留,因此宗教情操遠較其他國家深,神學也較為根深蒂固。
2日耳曼地區在政治上分崩離析,缺乏強而有力的政府與羅馬教會對抗,所以任由教廷予取予求。
3教會在日耳曼境內擁有最多良田,而此時是日耳曼由封建走向資本社會的過渡期,一般騎士與農民飽受土地集中與物價高漲的威脅,視教會為壓迫者,工商業者與銀行人士對教會亦為不滿。
4歐洲印刷術最早發明於本區,使得改革者的學說更易傳播。
◎特蘭托會議
會議舉辦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反對宗教改革運動,重申傳統宗教與聖經權威,作成的決議有:
1禁止出售大赦,即使不是為錢而發行也應該被限制。
2要求教士遵守清規,整飭教會紀律,不得接受一份以上的俸祿。
3為消弭教士的愚昧無知,規定每一個教區至少應設神學院一所。
4設立禁書目錄委員會,負責編列禁閱書籍目錄,以免異端思想腐蝕信仰堅定的信徒,卻開啟天主教與新教互不相容的先河。
5確立天主教教義:
(1)得救的方式除了新教所提倡的信心外,行善一樣重要。
(2)聖禮為表示感謝上帝不可或缺的儀式,應保留。
(3)聖經及使徒的教誨皆被認定具有權威性。
(4)教宗不僅可以統御每一位主教、教士,而且權力高於教會會議。
(5)教會是聖經的詮釋者。
(6)以拉丁語為聖經譯本的閱讀標準版本。
◎英國國教派
由於亨利八世的婚姻問題,造成英國與教宗之間的矛盾,加上英王覬覦教會擁有的大量教產田地。自1529年起亨利八世操縱議會實行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先後通過法令禁止向教廷納貢,取消其最高司法權和其他種種特權。1534年的君權至尊法正式宣布國王為英教會的最高領袖,建立脫離羅馬教廷的英國國教會。基本上沿用舊教教義、禮儀和主教制,愛德華六世時教義和儀式逐漸接近新教。1553年瑪麗女王時期一度恢復天主教,但伊莉莎白一世後,重新確立英國國教會,鎮壓天主教徒和清教徒。1563年頒布法令規定英國國教的教義,以聖經為信仰的唯一原則,否認教宗權力。
◎新教的共同特色
1都拒絕承認羅馬教廷的權威,都自信其教會是基督及使徒的真正繼承者。
2都不承認教士有特別的、神聖的、超自然的性質,皆反對教士有中世紀的地位,通稱教士為牧師,教士亦可結婚,沒有修士、修女與托缽僧。
3都以方言代替拉丁文作為崇拜工具,把聖禮縮減,僅剩洗禮與聖餐禮,也不再保留羅馬教會的慣例,如崇拜使徒、唸玫瑰經文和朝聖等。
4都宣布聖經是基督信仰的唯一真源,不承認有煉獄的存在與大赦的價值。
5都有個人主義色彩,主張信仰的重要與讀經解經的自由。
◎羅耀拉與耶穌會
1534年羅耀拉為反對宗教改革而於巴黎創立耶穌會,1540年正式受教宗批准,其教團組織嚴密、紀律森嚴、強調對耶穌會總會長需絕對服從,每位會員必須發願絕財、絕色、絕意、絕對效忠教宗,耶穌會因為有紀律、精明強幹、徹底獻身於事業、善於宣傳,所以發展相當快速。並且耶穌會以舉辦文化教育事業、進行靈修指導為其主要活動,結交達官貴人,深入宮廷,擴展政治勢力,十六世紀後還隨著葡萄牙進入亞洲活動,在中國發展成效相當不錯,至今仍是天主教規模最大、實力最強的國際性修會組織。
◎亞威農教宗
1305年,法國波爾多大主教被選為教宗,稱為克萊門五世,支持其當選的法王腓力普四世之後為能控制教廷,竟將教廷遷往法國的亞威農,教宗成為法王的禁臠,喪失了原有的歐洲領導地位,這段時期稱為「巴比倫幽居」(1309~1377年)。一直到1377年,教宗格列高里十一世排除萬難,終於重回羅馬,但法王屬下的樞機主教卻另選一位新教宗,與羅馬教廷對立,彼此爭奪正統,形成教會的「大分裂」(1378~1417年)。最後在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調解下,另外選舉新教宗,在西元1417年重新統一教會。
◎宗教改革的影響
宗教 |
1阻止教會的獨裁統治,擴大宗教自由,各教派間能培養出宗教容忍精神 2主張人民可透過「聖經」與上帝溝通,不需經由教士,所以俗化了宗教 |
政治 |
1路德派主張妨礙信仰者,人民有權推翻,教義有助於民族國家興起與民主政治發展 2喀爾文認為人民有權革命,反抗妨礙信仰的地方官吏是合法的 |
經濟 |
1喀爾文派的教義幫助正在發展的中產階級找到追求利潤的信仰依據,讓資本主義能夠充分發展,視努力工作為榮耀上帝的方式 2路德派強調職業神聖,有助於推廣勞動倫理 |
社會 |
否定教會權威,有助於破除社會階級與性別歧視 |
文化 |
1批判風氣漸起,使思想獲得解放,奠定科學運動和啟蒙運動的基礎 2因為新教徒必須直接閱讀「聖經」,所以學校廣布、識字率提高 |
惡果 |
1新教成功後竟反過來壓迫天主教與其他教派教徒,使得巫術與迫害事件層出不窮,甚至爆發許多宗教戰爭 2新教徒常摧毀修道院、教堂和學校壁畫、窗戶與雕像,毀壞宗教藝術作品 3傳教活動在戰爭情況下受到阻礙,有人民對基督宗教產生懷疑,導致自然神教與無神論的出現 |
◎「一國一教」原則
此非國教的建立,而是國界與教區的相應,強化立國精神而促進民族國家的發展。所以,民族主義中宗教信仰的重要性,因而提升。此一現象也與聖經翻譯為各地方言有關,而奧古斯堡和約使諸侯有權決定領地內的合法宗教,更初定了此一原則。
◎宗教迫害
宗教改革以後,不但新、舊教之間爭端不斷,連新教之間各派也互不相容。由於新教本著個人可以直接與上帝交通,產生對聖經有不同的見解,結果演變成宗教迫害。例如舊教本來就有宗教裁判所;而路德派較茲文利、喀爾文派保守,獲得日耳曼諸侯的支持,之後不僅與天主教國家妥協,也會迫害茲文利和喀爾文派。
◎三十年戰爭的過程
階 段 |
主要參戰國 |
過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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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8~1625年波希米亞階段 |
新教 |
波希米亞 |
波希米亞新教貴族罷黜哈布斯堡王室的舊教國王斐迪南,改迎腓特烈繼位,後斐迪南獲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任命,於是聯合西班牙與巴伐利亞大敗波希米亞,腓特烈逃至荷蘭,斐迪南重登波希米亞王位,德境新教勢力大受打擊 |
舊教 |
神聖羅馬、西班牙、巴伐利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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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5~1629年丹麥參戰階段 |
新教 |
丹麥 |
丹麥國王為新教領袖,企圖控制北德河口及貿易,在英、法、荷的支持下參戰。舊教陣營用傭兵決戰,舊教大勝,丹麥被迫不得過問德境事務,新教亦得將1552年以來所得領地盡數歸還舊教 |
舊教 |
神聖羅馬、西班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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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635年瑞典參戰階段 |
新教 |
瑞典 |
瑞典國王阿道爾法因神聖羅馬帝國勢力擴張而大感威脅,在宗教熱誠與法、荷財政支持下投入戰局。阿道爾法雖戰死,軍隊仍獲勝。但之後神聖羅馬帝國軍隊擊敗瑞典 |
舊教 |
神聖羅馬、西班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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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1648年法國參戰時期 |
新教 |
法國(舊教)、瑞典、丹麥、荷蘭、薩伏衣 |
法國為謀求霸權,加入新教陣營,擴大戰爭規模。1640年後西班牙漸感不支,向來不可一世的步兵慘遭法國擊敗,至1648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斐迪南三世始與新教陣營和談成功,簽訂「西發里亞和約」 |
舊教 |
神聖羅馬、西班牙 |
法國與西班牙的戰爭並未隨簽訂西發里亞和約而結束,兩國又繼續纏鬥十一年,直至西班牙力竭而敗,1659年簽訂庇里牛斯和約,規定兩國以庇里牛斯山為界,西班牙邊境上的兩塊領土割予法國,西班牙國王之女嫁予法王路易十四,此約成為法強西衰的分水嶺。
◎「西發里亞和約」內容與三十年戰爭對歐洲局勢的影響
政治方面 |
1土地劃分:瑞典得到神聖羅馬帝國境內的兩主教區,並因此加入帝國議會;法國取得亞爾薩斯、梅茲、圖爾、凡爾登 2神聖羅馬帝國:境內三百多邦均享對外宣戰、媾和之權,皇帝未經帝國議會許可,不可立法、宣戰、締盟、徵稅等,而且日耳曼飽受戰場蹂躪,經濟退回到封建狀態,加上政治更加分裂,延遲德意志的統一 3瑞士、荷蘭獨立地位獲得承認 4歐洲政治霸權轉移到法國手中 5瑞典鞏固在波羅的海地位 |
宗教方面 |
1喀爾文派與路德派和羅馬教會享有平等地位,同享「奧古斯堡和約」的權利 2新、舊教財產土地以1624年1月1日以前情況為準 3新、舊教各邦在帝國事務上權利平等 4帝國最高上訴法庭中的組成分子,新、舊教人數相等 |
國際方面 |
1結束歐洲一統帝國與教會的理想,各國並立成為普遍現象,國際社會漸建立 2荷蘭法學家格勞秀斯有感於戰爭殘酷,1625年出版「戰爭與和平法」,呼籲國際間應制定規範,戰爭時應善待非戰鬥人員,禁止劫殺等恐怖行為,為國際法的先聲 3戰爭使歐洲人明白宗教寬容的重要性,使歐洲不再發生宗教戰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