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教與基督宗教
猶太教 |
基督宗教 |
一神教,耶和華為唯一真神 |
一神教,上帝為唯一真神 |
等待舊約聖經中的彌賽亞,拯救猶太民族 |
視耶穌為彌賽亞、上帝之子,拯救世人 |
舊約 |
舊約、新約 |
教義沒有提及天堂、地獄、審判說 |
教義有天堂、地獄、審判說 |
敬畏上帝,嚴守十誡和律法 |
相信神愛世人,只要信仰上帝,就能獲得救贖 |
相信猶太人是上帝的選民 |
容忍異民族,將其感化為基督徒 |
民族宗教或部落信仰 |
普世性宗教 |
◎彼得磐石說
彼得為羅馬城第一任主教,根據耶穌當年對他說:「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
◎君士坦丁的基督宗教措施
1政治動機:基督宗教雖歷經多次嚴重的教難,不但沒有被消滅,反而教徒的數目逐日增加,在社會上的勢力也日益膨脹,為了贏得軍隊、城市的人民認同,君士坦丁不能沒有這些基督徒的支持,最低限度也不能將他們摒除在法律範圍之外。如果加以運用宗教穩定社會人心的力量,君士坦丁更能由此穩固他的地位和統一大業。
◎傳說君士坦丁在與東部皇帝決戰前,在天空上看到閃著十字架樣的火舌,並將基督符號畫在士兵的盾牌上,因此獲得勝利。
2措施:西元313年簽署米蘭詔令,正式終止對基督宗教的迫害,甚至還使之成為帝國內的合法宗教,將過去被政府沒收的財產發還教會。西元323年,教會得到許多特權,例如教職人員免繳所得稅、教會有權接受捐贈遺產、城市住民禮拜日不准工作、禁止非基督宗教的獻祭。君士坦丁還熱心地建造教堂,像是羅馬城的彼得大教堂和保羅大教堂。
3主導尼西亞宗教大會排解教義爭論:
(1)時間:西元325年。
(2)召開原因:
①神學方面對三位一體的解釋不同:
A.早期說法:根據馬太福音與正統教義認為,上帝只有一個,但此本體中包含聖父、聖子、聖靈三個同等的位格。
B.西元318年,利比亞教區主教亞略認為:
a.基督既是上帝的兒子,所以基督是受造物,不能說基督既是受造物又是造物主,所以聖子應該低於聖父,不能與聖父同體、同性,只能說他是最完美的首生受造物。
b.上帝是獨一無二的神,不能說基督也是神,不然就變成多神論。
c.基督雖具有神、人二性,但只強調基督的人性。
d.不強調聖靈。
C.影響:教會對此分成兩種意見,互相排擠與爭論。
②政治方面:君士坦丁不樂見教會分派,所以召開尼西亞宗教大會來統一思想,平息爭端。
(3)結果:
①頒布尼西亞信經,主要內容為宣告三位一體為信仰上帝的中心,並陳述教會的性質和得救的希望。
②制定二十條教會法規以擴大正統派主教權力,但規定主教由皇帝任免。
③規定舉行復活節。
(4)影響:
①信經是在羅馬政府的權威之下而制訂的,讓宗教蒙上政治干預的陰影。
②尼西亞信經成為基督宗教普世信仰的遵循原則。
◎領主與附庸的權利、義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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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 主 |
附 庸 |
角色 |
授人封地 |
接受人家封地 |
儀式 |
領主在授職禮中誓言保護附庸 |
附庸在臣服禮中宣誓永遠效忠領主 |
權利 |
1附庸如為女子,領主有權控制其婚姻 2如果附庸違反契約,領主有權沒收采邑 3如果附庸死亡而無繼承人,采邑歸還領主 |
1凡附庸的生命、聲譽、家庭、財產等受到威脅時,領主有義務用各種方法加以保護 2若附庸有違反法律的嫌疑,附庸有權要求由其他附庸組成法庭來審判,領主不得單獨處理 |
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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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未成年前,領主需負責教育,管理財產,成年後歸還采邑管理權 |
1軍事服務 2附庸須參加領主召集的各種會議,會議會徵求附庸的意見,共同分擔責任 3附庸原則上對領主沒有經濟義務,但如果領主長女出嫁、長子賜封騎士、被俘需要贖款、參加十字軍,領主就可要求經濟協助 |
莊園制度呈現的經濟特質則為:
1自給自足的生活形態。
2地主供給工具,農奴除耕種個人私地之外,還共同耕種領主私有地,有共同合作的性質。
3將可耕地分成三個部分(三田輪耕制),輪流耕種,每三年土地必休耕一次,等待恢復土地生產力。
◎查理曼受教宗加冕
加冕後的政教關係:雖然查理曼是在羅馬教宗手中接受皇冠,似乎象徵政權來自教權,羅馬教宗的地位應該高於查理曼,但實際上查理曼則是想徹底總管一切。只是經過長時間的累積,教會已獲得許多行政與法律上的特權,可能教會在查理曼領導下,還不敢有所反抗,一旦等到統治者稍遜時,教會就會伺機而動,起而反抗,並且對某些國王來說,教會的確已成了國家主權獨立的障礙,因此,查理曼正加速了國家與教會關係的衝突。
◎「查士丁尼法典」
(1)代表東羅馬帝國法律家的獨立創作結晶。
(2)保存了羅馬法。
(3)成為西方研究和制訂法律的基礎,例如拿破崙法典。
◎拜占庭帝國能夠屹立一千年的原因
1偶爾有明主出世,發生扭轉乾坤的作用,例如查士丁尼大帝、李奧三世、邁克八世(1259~1282年在位)。
2有效率的文官行政:帝國文化水準高於中古時期的西方,在西元600~1200年間,西方幾無識字的俗人(非教士),而東羅馬則教育較為發達,訓練人才甚多,他們蔚為國用,成為文官。
3有堅實的經濟基礎:君士坦丁堡非常繁榮,為國際貿易中心,控制東西方商業,皇帝掌握絲織品、紫染業和金繡業的專利,各省財稅亦較為健全。
4外交與戰爭的運用:東羅馬帝國的外交政策與手腕均甚靈活,對外族以交涉談判,乃至通婚皆為手段,最後才訴諸戰爭,政府設有夷務機關主持其事。
5保持強大軍力:除陸路軍隊能保持一定水準外,海軍也多能控制海洋通道,並且配備有秘密武器希臘火(指填裝火藥的噴筒,使用時士兵手持長柄,點燃火繩,引著火藥,轟的一聲噴出去幾十公尺遠,應該就是中國人發明的火藥)。
◎希臘正教與羅馬公教的比較
教 別 |
羅馬公教 |
希臘正教 |
正式分裂 |
西元105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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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傳統 |
在羅馬拉丁文化的影響下注重律法,把基督福音看成新律法,由此開展原罪、救贖等教義神學,注重倫理、道德和現實問題,關心如何使人的原罪赦免 |
在希臘化文化影響下,慣用希臘哲學的觀點和方法來論證神學,帶有神秘主義色彩,強調神蹟、個人與基督的往來,認為得救的直接方法是當修士,故修道風氣盛行,修士權勢比西方大,一般不大關心現世問題 |
導火線 |
1崇拜聖像與否 2三位一體的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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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過程 |
1五世紀中,羅馬主教不接受君士坦丁堡教長在教務處理上有與羅馬主教同等地位 2六世紀末,羅馬主教集羅馬城的宗教、政治權力於一身,自尊在眾主教之上,與拜占庭帝國分庭抗禮 3八世紀中,拜占庭帝國的破壞聖像運動,受羅馬主教反對,東西教會決裂 4十一世紀中,羅馬主教與拜占庭皇帝持續爭奪主教任命權,互相開除對方任命的主教,雙方徹底決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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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重鎮 |
羅馬城 |
君士坦丁堡 |
宗教領袖 |
羅馬教宗 |
拜占庭帝國皇帝(君士坦丁堡教長僅負責執行皇帝命令,沒有宗教決定權) |
盛行地區 |
西歐 |
東歐 |
感化民族 |
日耳曼人 |
斯拉夫人 |
名稱特色 |
強調普世性,故稱公教 |
標榜正統性,故稱正教 |
政教關係 |
政教分離 |
政教合一 |
在中古時代,世俗君主不曾有效控制教會 |
皇權對教會有極大影響力,可任命主教,過問教會事務 |